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常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的总体管理工作。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进行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参与复试人员均须签订《研究生入学考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
三、招生计划
公布在招生简章上的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以学校确定的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四、复试分数线及名单
(一)复试成绩要求:我院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应达到教育部制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即采用A类考生分数线)。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例不低于1:1.2。考生须进入复试的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总成绩335分及以上。
(二)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根据复试比例,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学院在复试前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向复试考生发出具体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
五、复试方式及时间
(一)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列入复试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告。
(二)复试时间由学院自主确定,具体安排会在上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本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学院一般于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六、复试注意事项
学院统筹安排,确保复试考试流程、导师组成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和报考专项计划等考生身份的审核。考中要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安排专人值班,接听考生电话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报到时,由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代为收取复试费(80元/人)。未经学院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考生学籍、学历证书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n)。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资格审查主要内容: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身份证、考生初试《准考证》、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学习成绩表、填写完成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及学院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八、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复试科目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部分,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一)复试主要内容
1.复试总分200分,由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复试科目考核(满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1)外语能力测试包含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2)复试科目考核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3)综合素质面试应考察包含专业知识的问答、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经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个人心理特征、诚信状况等。
2.复试管理要求
(1)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视频和音频清晰,复试后上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2)复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
(3)复试评分记录表、考生作答情况、试卷等纸质材料复试结束后由各学院按照专业密封,复试小组组长、分管院长签字后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存档。
九、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十、录取工作
(一)录取程序
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情况)在相应学科专业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三)录取类别说明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要提供人事档案。
(四)保留入学资格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的录取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且其名单必须经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五)录取资格复查
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
(一)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实行招生全过程公示制度。学院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研究生秘书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杜绝公开信息错误。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学院会及时将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排序结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总成绩等信息)公示。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相关信息及材料需存档备查,并明确责任人。
(三)研究生院负责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相关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二、其它事项
(一)督查复议。对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实名向学院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必要时研究生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作出裁决。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学校举报电话:0519-86330238、86330025。
(二)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招生学院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徐老师:0519-86330287
(三)本细则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本细则由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公告,未尽事项以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为准。
常州大学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
2023.04.04